海鹽縣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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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海鹽縣教育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武原街道棗園西路368號;郵編:314300;電話:86023735;傳真:86023735;電子郵箱:hyedu2014@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履行工作職責,及時完成任務,為下一步更好地開展此項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一)常規(guī)工作 1.完善機制。根據縣政府有關文件的要求,教育局結合教育系統(tǒng)工作實際,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召開局領導班子會議專題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日常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從而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機構承辦、職能科室配合的組織推進體系,切實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2.健全制度。繼續(x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等工作制度,把法律約束和制度規(guī)范結合起來,形成了一套科學完善、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切實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 3.加大培訓。為進一步營造政府信息公開濃厚氛圍,形成共識,我局積極開展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認真制定《條例》宣傳教育方案,通過各種載體和渠道,采取靈活有效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廣大干部學習《條例》、了解《條例》,關心支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使全體干部進一步加深了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主動抓、堅持抓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具體操作的工作人員也能認真根據信息公開辦公室的各項要求,克服經驗不足等問題,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4.抓好管理。一是由辦公室牽頭,組織各科室依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文件進行詳細梳理,確定了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按照縣府辦的統(tǒng)一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頁,制定主動公開目錄、指南、規(guī)章制度及依申請公開流程。三是組織人員錄入文件在網上發(fā)布,供群眾閱讀和查詢,同時根據日常文件信息是否公開性質,及時在網上更新、發(fā)布可以公開的文件信息。重點抓好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公開,如招生考試、教師招聘、人事任免等。 5.創(chuàng)新形式。為了提高信息公開的效果,讓更多群眾了解我局工作動態(tài),除了進行網上公開以外,還積極組織開展領導接待日,并利用海鹽教育網公告欄,海鹽教育微博、海鹽教育微信發(fā)布招生考試、教師職務評聘等重要信息,及時通報我縣教育工作動態(tài)。 (二)要點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開要點工作安排中,教育局主要承擔的任務是推進教育領域信息公開,主要目標是全面實施學校招生“陽光工程”,推動學校重點做好錄取程序、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guī)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學校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全面實行加分考生資格公示工作。推動學校制訂和完善財務公開制度,加大學校財務公開力度。 1.全面落實招生公開。一年來,我們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重點公開事項》一欄及時將招生政策與信息進行網上公開,共發(fā)布了《海鹽縣教育局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海鹽縣教育局2015年局屬城區(qū)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海鹽縣教育局關于下發(fā)2015年海鹽縣高中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和普通高中錄取辦法的通知》、《海鹽縣教育局關于下發(fā)海鹽縣2015年初中實驗操作考查實施細則的通知》、《海鹽縣2015年初中畢業(yè)生體育學業(yè)考試實施意見》等文件,切實做到政策公開、招生條件及有關入學條件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學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同時,在海鹽教育網、各校的校園網同步公開招生信息,確保廣大群眾及時掌握各項信息。 2.推動財務等信息公開。一是陽光收費。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文件,通過海鹽教育網及學校網站、學校信息發(fā)布欄、告家長書等形式,公開幼兒園收費、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及依據。建立義務教育擇校亂收費治理督查制度和義務教育擇校亂收費舉報聯(lián)動查處機制,在教育網信息公開專欄常年滾動舉報電話。二是陽光采購。嚴格執(zhí)行上級關于采購工作的要求,并在海鹽教育網信息公開專欄發(fā)布采購信息。三是陽光招聘。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繼續(xù)抓好陽光招聘工作,及時發(fā)布相關信息。對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崗位、聘用等各環(huán)節(jié)及結果,都在教育網上公示。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共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發(fā)布信息79條,主動公開信息類別分組織機構、教育招生、文件、人事任免、工作動態(tài)、通知公告、其他工作等。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在依托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之外,我局主要通過三種形式發(fā)布政府信息:一是優(yōu)先選用信息化的手段,通過“海鹽教育網”發(fā)布;二是通過有關報紙、雜志、局長接待日等方式;三是海鹽教育政務微博,其中,通過網站、微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最常用和最受關注和歡迎。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未收到通過正式途徑申請的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來,我局沒有進行過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到目前為止,我局尚未出現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5年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雖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距上級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的差距。具體表現在:一是歸類不清晰,部分文件在公開類別的區(qū)分上不夠清晰。二是公開范圍有待進一步擴大。三是公開內容有待深化。下一步,我局將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和縣府辦的要求,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1.繼續(x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要點工作制度,嚴格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提高公開信息質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有序、規(guī)范推進。 2.繼續(xù)深化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豐富公開內容。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
2016年4月5日 |